【本報訊】原本居於寄養家庭的三名九至十五歲男童,當中包括一對小兄弟,去年「放假」回自己的家庭暫住時,又給父母交託予陌生男鄰居家中照顧,三男童在睡覺時遭男鄰居摸下體非禮。其中一童曾向母親投訴,惟母只薄斥對方便了事。最終因有男童告訴寄養家庭之家長,才通知社工報警揭發事件。涉案廿五歲無業被告張概燈,早前承認七項非禮罪,昨於區域法院被判監八個月;加上他犯本案時違反了監禁一個月的緩刑令,法庭要執行該命令,故判被告的總刑期是九個月。
法官告誡被告指,法庭視保護兒童是最重要的工作,故侵犯兒童的犯人是應該受重判,法庭會隨時採用高量刑起點以反映法庭對此類案件的厭惡性。可幸今次三名受害男童的心理未見太大傷害,被告亦非有孌童癖的心理問題,見被告認罪又有家人支持,希望他能反省並改過自新。被告被控在去年七月初至八月底,分別在其上水(當)(刀)房內七度非禮三名男童。其中十一及十五歲男童是兄弟,放假期間父親會將他們交朋友照顧,朋友當時又會讓小兄弟與自己九歲兒子,到其鄰居即本案被告家中過夜。三童就是在過夜期間遭被告摸下體。
案件編號:DCCC 339/2017